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18-084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7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补助资金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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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18〕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4〕45号)、《临淄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临城管办发〔2015〕5号)和《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字〔2017〕30号)文件精神,根据2017年度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成绩,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兑现敬仲镇等28个单位补助资金1179万元。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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