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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21 17: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临政办字〔2018〕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临淄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临淄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

防护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生态临淄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四区总体规划,本着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突出生态临淄建设这一主题,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内可绿化区域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最大限度地改善临淄区及水源地内生态环境,建成临淄区南部集水源涵养、生态防护、资源保育、休闲健身、森林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隔离带。

二、基本情况

绿化规划区域主要集中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的核心区,涉及缓冲区、控制区及生态修复区的部分区域。先期主要以辛店街道为主,规划总面积约15161亩,其中西片区6151亩,中片区6143亩、东片区1465亩、南山片区1402亩,后期根据需要可扩展至金岭、金山等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主要包括:农用地3810.65亩、园地3422.05亩、村庄2641.8亩、厂区3372.00亩、林地713.25亩、道路及其他1201.20亩。其中,可绿化的区域为农用地3810.65亩(含南山片区部分零散梯田)和村庄旧址1749.30亩,共计5559.95亩,占总面积36.67%,其余未拆除的厂区、村庄和设施不列入先期绿化范围,后期根据拆迁进度及功能区划分另行规划。

三、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乡土、长寿命、抗污染”,具备较好水源涵养和生态防护作用的高大乔木为主,适当选择景观效果好、利用价值高的树种,营造种类丰富、季节变化明显的乔木林。在居民聚居地区,可选择营造部分景观林带,采用高大乔木与低矮灌木相结合方式,提高城市品质和生态宜居环境。    

(二)合理布局,分期实施。按照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四区规划布局,综合考量各镇办辖区内绿化现状及实施条件,根据树木立地条件及需求划分功能分区。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所在地的辛店街道进行先期规划、分步推进,辛店街道辖区内国土部门土地整理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合理确定绿化时间,后期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展至金山、金岭等镇办,力争在五年内完成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工作。

(三)把握要求,严格实施一方面,采取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造林过程中严把苗木关、栽植关,造林完成后对造林成活率及时进行检查,苗木补植选用同龄、同规格苗木。制定抚育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林区整洁美观,发挥出应有生态和景观效能。另一方面,加强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严禁在林中取土、放牧、堆放农作物秸秆,同时注意清理树下杂草,达到树下整洁,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加强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生物防治措施,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杜绝重大病虫害出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涉及多个镇办,项目区域分布广,土地利用现状复杂,部分区域绿化难度较大。为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镇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绿化工作进行协调、指挥。有关镇办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绿化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涉及设计规划、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土地流转、青苗(果树)补偿等各类费用,投入资金量较大,原则上所需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设计规划、项目验收、青苗(果树)补偿和每年的土地流转等资金需当年全额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根据验收和审计后的结果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60%,第二年拨付20%,第三年拨付20%。有关镇办也可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特别是项目建成后,在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三)严格各项程序。各有关镇办要完善相关手续,做好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的规划、施工、监理等各项招投标工作,落实好建设队伍。实行公开招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各个施工环节规范运行。区林业局要认真抓好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镇办严把造林质量关,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区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协助办理好各项手续,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导落实。区政府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牵头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各相关镇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取消其建设资格;同时,要制定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绿化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任务完成后,相关镇办要组织人员对项目区进行初验,并向主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初验合格后,由专业机构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镇办负责办理完善立项、环评等各类手续和工程规划、设计、勘测、施工的招投标工作,按照规划完成绿化建设任务,抓好项目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处置项目区内各类突发事件。区林业局负责牵头做好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各部门间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建设工程所需设计规划、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土地流转、青苗(果树)补偿等各类费用。区招投标中心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工程的各项招投标工作。区发改局负责该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区审计局负责该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临淄环保分局负责加强项目区内该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工作。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规划、水利设施建设规划、道路建设规划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及报批等工作,临淄规划分局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等工作。

 

附件: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白平和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王  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守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张海萍  临淄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田钢昌  市环保局齐鲁石化分局局长、临淄环保

分局局长

张成刚  区发改局局长 

朱成贵  区审计局局长

王爱花  区林业局局长

崔亦才  区招投标中心主任

丛洪胜  临淄规划分局局长

王利民  金岭回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  冰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在义  辛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爱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源涵养及生态防护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临淄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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