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企业群众:
自5月25日起,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窗口及交警(车管所)服务大厅、人社服务大厅、民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全面取消复印件收取!也就是说,您去办事只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复印件。确实需要留存复印件的,由办事窗口免费为您复印!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